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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7月25日

購買助聽器補助款申請辦法

洽辦單位:戶籍所在地、區公所社會課。
對象:
1.領有本市核(換)發或註記之聽力障礙手冊。
2.申請補助項目係未獲社會保險給付、政府醫療補助或未獲政府相同性質(輔助器具)補助者。
3.申請輔具補助者,須已超過輔助器具之補助年限。
4.先向社會課或醫師領取助聽器輔具評估表(詳見各縣市補助標準表有關規定)。


應備文件:
1.申請書正本一份。
2.身心障礙手冊正本一份(繳驗後承辦人影印並歸還正本)。
3.戶口名簿正本一份(繳驗後承辦人影印並歸還正本)。
4.低收入戶卡正本一份(繳驗後承辦人影印並歸還正本,無則免附)。
5.領據、印章。
6.公立醫院或財團法人醫院三個月內正本診斷書(診斷書須註明所需要之輔助器材項目)
7.三個月內購買器材之統一發票正本或估價單,發票上需請廠商註明申請人姓名、地址。
8.依各縣市規定至醫院完成助聽器輔具評估表(各醫院收費約2000-3000元不等)
9.申請人之郵局或台北銀行存褶封面影本一份
10.委辦書(身心障礙者親自辦理者則免付)。
11.其他:按申請類別檢附文件,詳見臺北市身心障礙者生活輔助器具補助標準表相關規定
(購買一耳助聽器補助款5000元,兩耳10000元)如有低收入及學童補助費用會更高些

助聽器輔具評估表如下表需要到醫院再檢查
收費2-3千元不等所以如果買單耳可能真正領到約為1千多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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